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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县2013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精彩纷呈

时间:2013-12-04 17:12来源:县司法局 作者:李发青 点击:

记者采访县司法局局长、普法办主任李培文

活动现场

发放宣传资料

活动现场

  12月4日下午,郧阳文化广场艳阳高照,热闹非凡。郧县组织开展的第13个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正在这里举行。广场边上宽大的LED显示屏上“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的宣传主题格外醒目。前来参加活动的全县行政执法、司法部门共40多家单位都摆出了法制宣传展板,供群众参观学习,并积极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咨询的法律问题。过往群众纷纷参加到活动中,有的到各展台前领取宣传资料,有的向工作人员咨询法律问题,有的在一起讨论交流法律知识,好一派热闹景象。
  今年是“六五”普法规划实施的关键年。为了组织好今年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郧县依法治县办公室早谋划早筹备,在11月中旬就下发了有关文件对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

        此次宣传活动的时间定在11月底到12月底,并在12月4日下午在郧阳文化广场举行集中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的主题是“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内容是深入学习宣传宣传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精神;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宣传法律在推动科学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大力开展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与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六五”普法规划的目标任务等。

        此次活动宣传的方式采取标语、横幅、宣传栏、橱窗、发放宣传资料、LED电子显示屏、文艺演出、法制讲座、法律咨询、法律知识培训与考试等多种形式。由于组织得当,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住建局、县环保局、县教育局、县交通局、县药监局、县国土局、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司法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审计局、县安监局、县质监局、县人口与计生局等部门全部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到现场参加了活动。县档案局、县烟草局、县妇联、县团委、县统计局等单位为了展示自身形象、促进业务工作也积极主动地参加了宣传活动。

        活动当天共发放宣传资料2.8万份,悬挂宣传横幅40多幅,展出展板60多块,现场解答群众咨询200多人次,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为构建和谐平安郧县、实现市县对接发展、全力打造十堰生态滨江新区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责任编辑:pan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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