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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县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热情服务为民办实事

时间:2013-04-27 10:12来源:郧县司法局 作者:李发青 点击:

        4月15日上午,家住郧县茶店镇二道坡村、年近八旬的张姓老人来到郧县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把一幅写有“人民调解,为民办事”的锦旗交到调解员的手上。这是群众感谢郧县专业调委会热情服务积极为民办实事、解难事的一个缩影。

        3月31日,郧县茶店镇的张某驾驶摩托车在行车途中遭遇车祸,不幸身亡。张家老老少少四口人顿时失去了唯一的顶梁柱。为了使张某家人得到合理的赔偿,郧县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多次与肇事方进行沟通协调,做了大量的法律知识宣传和合情合理的劝说,并以实际行动感动了双方当事人,终于使他们达成了赔偿协议,在两天内将32万元赔偿款支付到位。张某一家人的生活有了基本着落。张某年迈的父亲专门定制了锦旗送到调委会表达谢意,他说:“这个事要是打官司的话,不仅要花费几千上万元的诉讼费,还要等上几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现在,调委会帮我们要到了赔偿款,不仅时间短,而且没有收我们一分钱!”

      把人民调解引入到交通事故民事赔偿处理中,是郧县创新社会管理的新做法。人民调解工作不收费,效率高,方便快捷,调解成功后协议履行率很高,且不受法院审理案件“一事一案”、“不告不理”规定的限制,不仅能调解处理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还能顺带处理赔偿问题带来的包括养老、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其他纠纷,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受到了群众的欢迎和肯定。

       4月9日,郧县城关镇的冯某带着乘坐人姚某驾驶摩托车在230省道某处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冯某当场死亡,姚某受伤。第二天,死伤者家属50多人到县交警大队要求解决赔偿问题,处理过程中家属们情绪激动实施了一些不理智的行为,并扬言事情得不到妥善处理将到市、县有关部门上访。县专业调委会调解员到场后与冯某家属进行了仔细的协商和沟通,死者家属最终接受了赔偿数额,达成了分期赔偿协议。肇事方与伤者姚某家属就医疗赔偿也达成了协议,但是车主实在无钱支付全部赔偿款。调解员吴光明为了及时平息事态,防止伤者家属再采取过激行为,自己主动替车主垫付了数万元的赔偿款。伤者家属收到赔偿款后,表示息诉罢方。至此,这起交通事故纠纷得到了圆满处理。

       据统计,郧县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两年多来,已成功调解重大交通事故纠纷13起,一般交通事故纠纷486起,调解医疗纠纷38起,调解劳动争议纠纷8起120人次,调解农村土地承包纠纷10起,消除上访苗头27起,积极为家庭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援助46起(件)。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肖大有对专业调委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表扬:“当事人没有花一分钱的诉讼费和代理费,在短短的时间内就解决好了复杂的矛盾和纠纷,这充分体现了人民调解工作的效果和公信力,展示了人民调解员良好的形象,树立了司法行政工作的威信。”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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