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全区游泳市场秩序,确保群众游泳健身活动的安全。根据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开展游泳场所安全检查的通知》。从6月25日开始,区安监和综合执法局开展了为期15天的游泳场所执法检查工作。 加大宣传,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大力宣传《全民健条例》,《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湖北省游泳场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让广大市民熟知有关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的法律知识,为做好公共游泳场所安全管理整治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严格执法,做好隐患排查工作。严格对照《十堰市游泳场所对标对表现场检查记录表》内容,开展公共游泳场所的摸底排查及执法检查专项活动,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对不符合开放条件的游泳场所,责令其整改,决不允许带问题开放。 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26人次,检查游泳经营场所6家次,签订《游泳场所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4份,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4份,依法责令关停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场所1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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