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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上肇事冲卡逃逸 逃跑时竟焚烧自己车辆

时间:2014-06-10 09:42来源:县公安局 作者:段吉雄 点击:

  

                                                

         郧阳网讯 5月31日,一辆丰田越野车在高速路被一奥迪轿车超速逼至路边后,竟加速前行撞对方进行报复。得知有民警追捕,丰田司机又点火焚烧自己的车辆以销毁证据。县副县长、公安局长徐正明带领民警经过奋战成功将其抓捕。
  高速公路上丰田车辆肇事
  5月31日是端午节假期的第一天。13时许,郧县公安局接到十堰市公安局110协查指令称:“一辆车牌号为沪AFJ8XX的黑色丰田轿车因交通事故逃逸,现正由十漫高速公路往郧县方向行驶,请处理。”
  接到协查指令后,郧县公安局指挥中心立即指派十漫高速公路在郧县境内的柳陂、青曲两个互通点所在地的派出所出警到高速路口设卡拦截。
  两地派出所民警立即携带单警装备和抓捕器、车辆阻拦器等赶到现场进行设卡。在柳陂镇高速互通口,当民警赶到时,工作人员告诉民警,嫌疑车辆已强行冲岗朝柳陂镇方向驶去。民警立即调整部署,一边向县公安局汇报情况,一边组织警力展开搜索。
  就在民警搜索的同时,柳陂派出所又接到当地村民报警,称在汉江河边的泥泞中看见一辆黑色越野车着火,民警意识到此车很可能与之前肇事逃逸车辆有关。于是,根据群众的指引迅速到达现场,发现一辆黑色车辆正在被熊熊的大火燃烧,透过火光民警看到该车的车牌号正是涉嫌肇事的车辆。
  民警一边迅速进行救火,一边大声呼喊看车内是否有人,经过反复确认,最终发现车上没有人员。由于火势太大,车辆被焚烧殆尽。
  副县长带队汉江河边抓获嫌疑人
  近期以来,郧县公安局按照上级统一安排,抽调民警成立应急处突队伍,携带武器、警犬在城区进行武装巡逻,随时处置突发事件,震慑不法份子,提高群众的满意感和安全度。
  交通肇事、冲撞卡口、焚烧车辆,种种行为严重影响了社会安全,给社会安全带来了极大挑战。正在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带班的副县长、公安局长徐正明获知警情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先派刑侦大队民警迅速赶到现场,会同柳陂派出所根据群众反映嫌疑人逃跑的线路展开拉网式搜索,沿汉江河进行查找。随后,又率副局长王刚带领县消防大队、应急处突队伍携带武器、警犬和救生器材赶赴现场增援。
  半小时后,先期赶到的民警在汉江河边沼泽地的一处突起的悬崖处发现嫌疑人。此时,该男子情绪激动,手中拿着石头,不停地向民警投掷,不让民警靠近,并扬言将跳悬崖自杀。根据掌握的情况,该嫌疑人身上还带有刀具。如果不及时将对方控制,嫌犯很可能给周围群众安全造成威胁,情况十分危急。
  正在此时,徐正明带着增援的队伍赶到,见嫌疑人情绪比较激动,他一边慢慢靠近与其进行交谈,稳定其情绪。同时,指令副局长王刚则带领民警对该嫌疑人形成三面包围之势,防止其脱逃。
  在交谈过程中,徐正明义正辞严的告诉他不要与警察、与社会作对,自觉接受公安机关的调查,争取宽大处理。经过十余分钟的心理攻势,得知面前的就是郧县副县长、公安局长,且周围都是警察,嫌疑人的心理彻底崩溃。眼见时机成熟,徐正明趁火打铁,喝令嫌疑人“趴下”,早已准备好的民警一拥而上,成功将其抓获。
  肇事车辆连冲两岗
  据警方调查,王某是江苏人,5月31日中午,他驾驶一辆上海牌号的黑色丰田越野车行驶至汉十高速襄阳境内钟岗路段时,因一辆白色奥迪车超车,王某一时激动,继而情绪失控,随即加快车速多次碰撞白色奥迪车尾后逃逸。
  王某逃逸现场后,驾驶车辆又行至十堰西收费路口时,先是将该收费口的拦杆撞坏,强行下了高速,然后发现没到目的地后,又再次调头上了高速公路。在郧县柳陂互通口,王某故伎重演,再次冲岗。后驾驶车辆又从高速开到柳陂镇境内的道路,在行驶至柳陂镇兴盛村后槽南湖边上时,因路况不熟,致使车辆深陷泥潭,无法行驶。为躲避责任,销毁证据,王某下车后将肇事车辆烧毁,然后只身逃窜。
  目前,王某已被采取强制措施,案件在侦。

(责任编辑: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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