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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王德明同志被授予“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时间:2018-05-15 18:56来源:未知 作者:管理员 点击:

       5月10日,在浙江省召开的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上,我区南化塘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南化塘司法所长王德明同志,被评为“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

       王德明同志从事司法行政工作以来,大胆探索、积极创新,以“上为政府排忧献策,下为人民群众维权解难”为宗旨,把司法所打造成人民群众释理说事、表达诉求、化解纠纷的平台,为辖区社会大局稳定、平安法治建设、人民调解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

       “涉及老百姓的事都不是小事”,他是这样说的,更是这样做的。他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法律援助、人民调解这些词汇背后的生动。在工作中,他不烦口舌之苦做好法治宣传,不忧两脚之累调解家长里短。弘扬正义是他神圣职责,为民解难是他应尽义务。十多年来,他视群众为亲人,走遍千家万户,用赤诚维护了一方和谐,用公正换回了社会平安。其先后被评为“十堰市最美人民调解员”、“十堰市综治先进个人”、 “郧阳区优秀共产党员”、“郧阳区平安卫士”并荣立“十堰市个人三等功”。 

(责任编辑: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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